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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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老人骑电驴没戴头盔,同路段30分钟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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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喊:有人被交警打了!前面在打架!

附近的人闻声纷纷围过来。

只见一个60多岁的大爷躺在地上,已经晕过去了。

有人连忙打了急救车,迅速把医院。

此事发生在湖北孝感安陆市街头,被传到网上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起因是骑电动车没带头盔,而我国是世界上电动车最多的国家,大约有3.5亿的辆,也就是说平均家家都有电动车。

如此数量的电动车,管理起来确实很有难度。

电动车以它的方便、快捷深受大众喜爱。特别是在日益拥堵的上下班人流高峰期,电动车更是能显示出它的“优势”。

电动车虽然有它的好处,自然也有它的不足之处,就是目前的电动车的时速都在每小时25公里以上,而且电动车类似于摩托车,属于是“肉包铁”,骑行在路上,危险性很大。

近几年,我国加强了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在骑行电动车必须戴头盔,并且从年11月1日开始要求电动车必须悬挂号牌才能上路。

并在主要道路上设检查点,对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一定的处罚。

这位大爷就遇到了检查的民警,5月11日他骑着电动车出门买包子,骑行到马路上不久,就被一个交警(交警属于民警,以下统称民警)拦下了。

提醒他没有戴头盔,大爷一下意识到,自己出门太匆忙,忘记了。

民警说要罚款20元,大爷二话没说,交了20元罚款,继续骑车到马路对面去买包子。

买完包子,想再去买点别的东西,刚骑上电动车走几步,又被另一个民警拦下了,仅仅30米被拦3次,理由仍然是没有戴头盔。

大爷再解释说:今天出门确实忘记了,但是刚才在不远处,民警已经罚了20元,并出具了罚款的单据。

但是民警并没有放他走的意思,并指出,大爷的电动车没有挂车牌。

之后,双方就从开始相互推搡,发展到拳脚相加。

民警这边有异常,就吸引了更多的民警来,最后成了多个民警殴打一个大爷的场景。

据大爷的女婿说:当时执法的民警很不耐烦,说话态度不是很好,并且很粗暴的把电动车上的钥匙拔下来。之后又把大爷拽下电动车,还把大爷推倒在地上。

这时,大爷也是生气了,自己之前交过罚款,现在又被拦住不说,还被民警打,于是大爷从地上站起来就还手了,就这样相互就打起来了。

由于被多人殴打,大爷寡不敌众,当场休克,医院ICU抢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抢救后,大爷终于转危为安,但是根据医生诊断,大爷左侧鼻骨骨折,左侧第六根肋骨也有骨折的迹象,而当时之所以休克,也是与伤势过重造成的,目前还没有做伤情鉴定。

警方这边的说法是,两个检查点间隔几十米,而且不是同一拨民警,第一次大爷被罚款后,这次只是提醒他没有戴头盔,并指出他的电动车无车牌,然后大爷情绪就很激动,先动手打了民警,并说有一个民警和几个辅警都受了伤。

这件事本身是大爷没有戴头盔,错在先,但是他已经接受罚款,第二次被拦下,发现他没带头盔,同时指出他没有挂车牌,也是符合规定的。

骑电动车没有带头盔和没有挂车牌都是违反规定的,也是不安全的,民警拦下并提醒甚至罚款,都是没有问题的。

大爷在买包子的路上,三十米被拦下两次,第一次罚款的民警,就没有发现大爷的电动车没挂车牌吗?

有点太粗心大意了,如果早发现的话,可以一起把款罚了。也可能就不会发生之后的冲突了。

根据民警说的,第二次拦下的原因依然是因为头盔,只是拦下之后又发现了车牌的问题。

从民警这方面说,公民配合执法是应该的,大爷应该接受民警的劝导和处罚,没有必要暴躁和激动,那么动手就更不对了,有可能触犯法律——妨碍公务罪。

那么执法人员面对大爷的攻击也没有手软,并且又来了多个人,并且一直打到大爷休克,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如何才是正确的执法方式呢?

法律也是有规定的,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可以用一定的警用器械控制住对方,也可以把抗法的人强行带离现场,如果对方反抗的力度比较大,无法控制,还可以请求支援。

就本次事件来说,多个人没有办法控制住一个60多岁的老人吗?老人手无寸铁,一对多,能对民警造成多大的伤害?大爷会涉嫌殴打执法人员吗?

民警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方式,打到大爷休克,民警算正当防卫吗?还是防卫过当?

凡是执法就有可能产生矛盾,为了事后有记录,当时的执法过程,是不是应该用视频记录下来,这样当事双方孰是孰非就一目了然。

从问题的一开始,大爷接受罚款就是承认自己的错,也配合了民警执法,但是同一个错误,不能接受两次惩罚,再加上就是出门买包子,结果被罚20元,在内心里是不情愿的。

现在双方有分歧的地方是,谁先的动手,双方并不一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没有定论。

如果大爷先动手,是属于妨碍执行公务在先,如果是民警先动手,就是执法的方式不规范,并有暴力执法的嫌疑。

有比较专业的网友提出质疑,这些民警是正常执法还是执法过度?

在法律上确实存在执法过度和执法过当的说法,这两种情况还是有区别的。

简单说就是,执法过度是行*机关工作人员越权行为,执法过当是没有按照执法的规范执法。

如果公民发现相关人员有以上情况,可以向其上级组织提出投诉、举报、申诉等。

具体到这次事件是不是属于执法过度和执法过当,还是需要当事的双方拿出有理的证据,才能判断孰是孰非。

营造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治理,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更能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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