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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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打人被罚致他人轻微伤意味着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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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聪被行政拘留了?

今天上午,上海静安警方发布了一条通报指出,1月11日4时40分,上海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王某某(男,34岁)、孙某某(男,28岁)、魏某某(男,38岁)、余某某(男,39岁)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

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

之后,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

后经司法鉴定,陈某某被评定为受了轻微伤。

据了解,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本案中的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以下是面部被判轻微伤的标准:

我们以此大概知道陈某某受伤严重程度。

根据法律,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而本次案件,王某某、孙某某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决定。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但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

据悉,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使救济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因为王某某等提请行政复议,上海公安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尽管警方没有表明王某某是谁,但新京报发文称,从权威信源获悉,打人者王某某系王思聪。

目前,该事件登上各大平台的热搜!

但也有报道称,王某某不是王思聪,因为年龄对不上。

从目前来看,王某某是谁,似乎不再重要,因为事件本身已经满足了大家吃瓜的欲望。如果最后真的是,那大家不会意外;如果最后不是,那王思聪就是背锅侠了。

突然想起了年5月3日的一件事,当天一早全网都在刷:杭州马某涉嫌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国家安全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时间,大家都以为是马某就是马云,就这样,马云就被骂了,被说是卖国贼,阿里巴巴股价当天更是下跌超9%。

后来有人辟谣称,杭州市国家安全局抓的是‘马某某’,不是‘马某’。这才洗清了马云的嫌疑。但有人竟然扯到了马化腾身上。

有网友戏称,当天杭州姓马的人都很慌张,闹得人心惶惶。

对此小编只想说,确实是该讲清楚,用“某”字来代替名字,让人遐想,还可能让无辜的人躺枪。但警方也有难处,如果用真名,我国重名的比较多,也可能导致误伤同名的人。

截止发文,暂无法证明王某某就是王思聪。但也不排除就是他!

此时,我们姑且让子弹飞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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