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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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澄海一父亲骑车摔成重伤,两小孩向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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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一名出租车司机郑某遭到醉酒乘客练某的反复辱骂挑衅,情绪失控,欲开车冲进闽江,和练某“同归于尽”。在练某下车逃跑时,郑某又开车追撞练某,还下车持刀追捅练某,导致练某多处外伤。年2月,郑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二年。

年出生的郑某是福建闽侯人,在福州市开出租车。年7月11日晚上10点多,郑某开出租车搭载了一名奇葩乘客练某。

据了解,练某喝醉了酒,上车时已经意识不清。他在坐车期间反复辱骂和挑衅司机郑某。郑某不堪忍受,情绪失控。当出租车开到福州市台江区中汽游艇驾校门口附近是,郑某欲驾车冲进闽江与练某同归于尽。

事发现场留下了大量加油冲刺及刹车痕迹。可以看出郑某两次开车冲撞沿江护栏,但都没有冲入江内,练某在车反复撞护栏的过程中头部受伤,下车逃离。

而郑某不依不饶,两次开车欲冲撞练某,但因墙柱及路面限行石阻碍未果,随后他下车持水果刀追捅练某,还从车上取下千斤顶欲继续追打练某,但被练某逃离。后二人均报警,郑某被抓获。而练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眼眶挫伤、胸腹部及左手掌多处创口、额顶部擦伤及右前额部创口,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事发后,郑某家属赔偿了练某七千元,获得谅解。法院审理认为,郑某因琐事与被害人练某发生矛盾,不甘练某不断地辱骂、言语挑衅,进而开车撞击护栏,并试图开车撞击练某未果,后又持小刀、千斤顶追打练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近日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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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01月15日13时48分许,侯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安泽滨河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泽明路与神南桥十字路口路段时,与沿神南大桥由北向南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侧面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南某某及乘坐人南某某7岁的女儿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调查发现,电动车驾驶人南某某与其女儿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南某某右额脑挫裂伤,多发头皮血肿,右侧第3前肋骨折、骨盆骨折等,南某某7岁的女儿急性硬膜外血肿、脑疝、右额骨多发骨折、颅底骨折:双侧鼻骨骨折、头皮裂伤,右锁骨折等。侯某某与南某某在接受民警询问时都说,他们经过路口时都减速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才通过的。电动车驾驶人南某某回忆,她骑行电动车至路口后忽然感到被猛烈碰撞一下,然后就无知觉了。机动车驾驶人侯某某驾驶机动车行驶到经过十字路口时,听见“咚”的一声响,感觉有什么东西撞了,遂刹车靠边停车,发现车门打不开,使劲推开车门后,就看见路面上有一辆二轮电动车、还有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在地上躺着。侯某某回忆他当时的车速是大约四十迈左右。侯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第四十二条笫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等规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南某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等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山西临汾交警

责编:程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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