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任城区唐口某小学学生追逐打闹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事件经济宁市校园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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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4日课间,四年级学生徐某某和姜某某在楼道内追逐打闹,姜某某的头撞到了另一位同学张某某的鼻梁,造成张某某鼻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受伤学生家长要求学校及对方学生家长赔偿治疗费、手术费及后期计划隆鼻等费用共计元,三方达不成一致意见。学校向济宁市校园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递交申请书,申请进行调解。
接到申请后,市校园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认真调查核实相关相关情况,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方案,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讲解伤害赔偿的标准和依据,积极引导家长为受伤孩子做伤情鉴定。
经过5个多小时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三方最终达成协议,一起学校意外事故纠纷经过调解案结事了,矛盾纠纷得到解决。
++供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编校:孔英明韩伟审核:孔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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