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校长反击闯小学醉汉两人均被拘#的新闻,最近登上了热搜。事情发生在6月21日下午5时许。醉汉彭建峰闯入河南省太康县杨庄小学校园,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推搡着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并动手打人。王海峰还手。经鉴定,王海峰鼻骨骨折,彭建峰掉了三颗牙,两人均是轻伤二级。9月28日,河南太康县检察院回应,认定两人为互相伤害“打架互殴”案,无正当防卫,两人均已被逮捕羁押。
如果只是一起普通的“打架互殴”案件,可以想象的是,这绝对不会登上热搜。因为,虽然现在的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不过,因为种种琐事而引发打架互殴,还是时有发生。而这起事件登上热搜,也就从侧面说明了它的不同寻常。而它的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这起所谓的“互殴”是因为校长制止醉汉闹事而引发的。
身为普通民众,我们或许不太了解法律条文中对“打架互殴”是如何具体定义的。不过,这起案件中,有好几个环节我们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