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太康县,一醉汉彭闯入杨庄小学校园,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推搡着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动手打了王海峰。王海峰还手,致彭建峰倒在宿舍内,打掉其3颗牙,结果双双被刑拘引争议!#河南一醉汉闯进小学打校长#
此前,彭某曾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而且多动动手打过其他老师。
只准醉汉骂学生,打校长,校长反击就要被拘,到底是谁错了?
事情经过是:6月21日下午5时许,醉汉彭建峰闯入涉事小学,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粗口,推搡着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还动手打了他。王之后还手,致彭建峰倒在宿舍内。
经鉴定,王海峰鼻骨骨折,彭建峰掉了三颗牙,两人均是轻伤二级。最后两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单从双方动手情节看,校长回击醉汉,或许确实超出了正当防卫尺度,该校有现场拉架的体育老师就说,王校长当时打人打得太狠了。
也有很多人说,校长王某德高望重,就连周围上百名村民都纷纷为其叫屈。而再观醉酒者彭某,劣迹斑斑,人心所背。从这点来看,谁是谁非,不言自明!
这算是一碗水端平,还是各打50大板?
首先这种闯入校园的醉汉,对学生是极大的危害!何况他还对学生爆粗口了,应该及时制止他的行为。
第二,当事人属醉酒并不是学生家长,门卫曾阻拦,但因其年纪大没有拦住,致使醉汉跑进校园内。因此属非法闯入。
第三,校长和老师属学校责任人,在学校内受到攻击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应支持正当防卫适当反击,否则以后不法人员进入学校,谁还敢管!
另外,为了学生的安全,门卫大爷该换换了!
教职工制止酗酒人闯校园,与酗酒人发生冲突,能正当防卫吗?
但事件性质认定,还得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已有前科、劣迹斑斑、多次打过其他老师的醉汉,无端滋事、闯进校园,还骂骂咧咧、推搡他人,这可能已给在校师生带来人身安全威胁。
其次,我们不能苛求防卫者的回击恰到好处,不能强好人所难,必须考虑到当时情境下的具体情况——对个体而言,面对这么个危险人物,若只是对等回击,会不会招来更大的后续攻击?
再者,该校长的反击除了自我防卫外,是否还带有保护学生的意图?
现在看,很多师生都为该校长鸣不平,他本人之前也获得不少荣誉。这么一判刑,别说校长职务,没准他的公职饭碗都保不住了。
不只当地诸多村民觉得不公,太康县教体局安全办负责人也称,学校不同于他处,如果有人在醉酒状态下强闯校园,教职工制止时与此人发生冲突,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希望办案者能充分考虑事情的来龙去脉,综合案情与社情,周全考量、综合评判,而不是只看冲突现场情况、拘泥于法律条文,最终让司法处理经得起时间检验。
小编结语:
醉汉登堂入室挑衅,校长义愤填膺反击,这本就无可厚非,校园本是传播文化的圣地,又怎能容忍醉汉如此放肆?光天化日之下,擅闯校园,还殴打校长,在我看来,校长王某的行为就是正当防卫,它有着现实的法律依据。
总而言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相信最后法律会给予王某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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