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马头镇派出所内,杨庄小学校长王海峰的家属领到了逮捕通知书。
事件的发生要追溯到6月21日下午5时许,当地村民喝过酒的彭建峰不听小学门卫阻止,强闯入杨庄小学校园,朝正在嬉戏的小学生爆了一句粗口后,就推搡着正在花坛边打电话的校长王海峰进入宿舍,先动手打了王海峰。此后王海峰还手。
事后经鉴定,王海峰被打鼻骨骨折,彭建峰被打掉了三颗牙,两人均属于轻伤二级。
当地派出所认定,此案属于打架治安事件,彭建峰有明显过错在先,王海峰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双方都有违法行为。
基于这些事实,这两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此外,公安部门还认定,彭建峰醉酒后驾驶摩托车闯进杨庄小学,涉嫌危险驾驶罪。
校长王海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方批捕。
这样的处理结果一下来,引起了当地舆论的议论,有的群众认为杨庄小学校长王海峰属于正当防卫,首先是酒后的彭建锋先动的手,如果王海峰不反击,可能造成的伤害还要大,甚至会危害到校园中的小学生。
另外,醉酒强闯小学校的彭建峰有犯罪前科,曾经因犯敲诈罪被判过刑,同时还拥有两套户籍信息,以前多次殴打过学校老师,可谓劣迹斑斑。
当地多名群众和老师为校长王海峰被拘打抱不平,签字画押向上级部门反映。
针对这个事件,说一下本人的看法。
对醉酒强闯校园的彭建峰进行刑事处罚是应该的,小学校园是孩子们和老师教学的地方,本应该是安全的地方,彭建峰强闯校园,对学校老师和学生们造成安全隐患,应该以寻隙滋事罪,危害社会治安罪进行处罚。
根据此人以往斑斑劣迹的表现,在地方上就是一个黑恶分子,早应在扫黑除恶之列。
对校长王海峰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批捕,是否存在执法过枉的想象,面对一个正在行凶的恶徒,如果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可能更加纵容犯罪者的猖狂,这样反击的行为如果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是不是有违立法的本意。
况且这是在小学校园,如果任由违法犯罪者在校园内恣意妄为,师生的安全如何能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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