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宝宝知道满满Dlove
第一:孕10~14周
主要测量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并排除无脑儿等早期即可出现的大畸形。
第二:孕18~24周
进行一次详细、系统的超声检测,排除胎儿大部分畸形,因此也称作“大排畸”B超。
目前业内规定产前超声筛查应该检查出的内容,包含如下(此外不在筛查范围):
脊柱:
颈、胸、腰骶骨各部位连续观察脊柱的连续性(有无脊柱裂)及弯曲度(有无脊柱侧弯)。
头颅:
颅骨光环是否完整,双顶径及头围大小;
脑中线是否居中,两侧丘脑对称与否;
双侧脑室宽度(排除脑积水);
小脑半球形态及大小,后颅窝宽度。
面部:
鼻骨是否可见,上唇线是否连续(排除唇裂)。
心脏:
是否可见四腔,左右房室大小比例是否匀称;
左右心室流出道是否可见并交叉;
心脏横径占胸腔横径的比例(正常者0.45~0.52)。
以上内容的筛查可排除60%左右的心脏病,但对于复杂型心脏病或微小的心脏疾病无法完全检出。如有疑似异常,需行胎儿心脏超声检查。
腹部:
测量腹围大小,腹壁有无裂隙(有无脏器外露),脐带插入部是否正常(有无脐膨出),胃泡是否可见,有无膈疝,双侧肾脏是否可见,双侧肾盂有无增宽,膀胱是否可见。
四肢:
肱骨及股骨长度,双侧前臂尺桡骨是否均可见,双侧小腿胫腓骨是否均可见;
双手双足是否均可见(不包括手指、脚趾的个数),双足有无内(外)翻。
胎儿附属物:
脐血管数目(排除单脐动脉),有无脐带绕颈(包括圈数);
胎盘附着部位、厚度及成熟度,胎盘位置低下者需报告胎盘下缘与宫颈内口的关系;
羊水池深度。
可见,超声只能筛查胎儿外观及某些脏器形态学方面的异常,而功能方面,如视力、听力、智力、语言能力,甚至脑瘫等等的异常是无法检查出来的。
另外,胎儿畸形筛检率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胎儿方面的因素:胎位(侧卧位时该侧耳朵无法显示)、胎儿过大或过小,胎儿骨骼声影影响,羊水过多或过少,检查时间不合适或胎儿畸形在检查时尚未表现出来。母体因素:母亲肥胖、腹壁疤痕造成图像不清晰,影响畸形的显示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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