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事发河北邢台。16岁的贾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低头看手机,未观察路况,余停放路边的重型货车相撞;因未佩戴头盔,头部与货车尾部和地面碰撞,造成头部受伤,鼻骨骨折。
本次事故认定:贾某未观察路况造成追尾事故,且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负主要责任;重型货车驾驶人王某违法停车,负次要责任。
来源:河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