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官敬
法治天下,德润人心。当法律不再成为冰冷的条文,而是慰藉世道人心、公平正义的武器,那么必定能赢得一片喝彩和集体掌声。
近日,一位父亲打伤猥亵女儿的色狼,相关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事在网络引发广泛关切,预料之中获得一致好评。梳理事件起因,其女时年15岁,在某学院上学,期间被担任副院长的谢某某猥亵。得知后,愤怒的父亲连夜驱车赶到学校殴打了谢某某,致使对方鼻骨骨折,头面部软组织挫裂,后经鉴定,谢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由此可观,是“色狼”侵犯猥亵未成年在前,父亲保护“小棉袄”在后,符合人之常情、契合道德之理,司法机关出于法律维系社会秩序、托举公平正义角度,作出“不起诉”决定,顺合法治精神。足见,一起本已达到追诉标准的故意伤害案,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而宣告结束,实则上已然“合情合理合法”,彰显人性执法的温度,照见法治文明的实质进步。父亲打伤“色狼”,凝聚起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