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车了
有人横穿马路
敢超我的车
这些都是怒路症,得治!
明溪一位男子
因不满被害人将车辆停放在小区道路
导致自己驾车无法通过
便挥拳相向
……
基本案情
年5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李某驾车回明溪县雪峰镇某小区的住处,经过2A-22栋时,因被害人薛某驾驶的小轿车停放在路边致车辆无法通过,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李某推搡薛某的肩膀,薛某遂还手,进而双方相互扭打。被告人李某用拳头殴打被害人薛某的面部,造成薛某鼻骨骨折。
经鉴定,薛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当天,李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李某的车辆无法通过后下车查看
十余秒后被害人薛某出来挪车
双方发生争执
路怒症是魔*
被告人李某一拳挥到被害人薛某脸上
导致被害人薛某鼻梁骨骨折
自己也将面对法律的审判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案发后李某赔偿了薛某医药费及经济损失元,并取得谅解。综合被告人李某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李某自首、赔偿被害人并得到谅解、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文稿来源:明溪法院
原标题:《“路怒症”是魔*,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