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成功审结了
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该案双方人员发生激烈口角
随后互相殴打
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
他们为何这么大火气
说到案件缘由
……
简要案情
被告人刘某某与其妻王某
共同经营水果店
某日,在该水果店内,被告人刘某某夫妻因琐事和前来购买水果的陈一(化名)、陈二(化名)、王某某发生口角,后刘某某与王某某互相厮打,王某与陈一、陈二互相厮打。
在互殴过程中,刘某某将王某某打伤。经鉴定,王某某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
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案件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采用“庭前调解、审中力促、判前兑现”的处理方法,并且在调解过程中,秉承着耐心、细心、用心的原则。
一方面
认真听取被害方的诉求,从法律层面一一阐释,引导其知悉法定赔偿标准,减少畸高的心理预期。
另一方面
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点,在双方可接受的最大限度内提出调解方案。
裁判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刘某某赔偿经济损失。
经调解,刘某某一次性赔偿了王某某全部经济损失人民币元,王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达成和解。
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宝坻法院
制作:崔子涵
原标题:《直击一线
买水果竟引发双方厮打?“调+判”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