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4/8/15 16:58:00
近日,西安张先生向媒体爆料称,他在电梯里好心让行,却无故惨遭“群殴”,导致鼻梁骨折,大量出血,医院救治。让他寒心的是,事发后,对方不管不问,更没有在第一时间道歉。1、11月28日,张先生一家三口到西安市雁塔区曲江左岸10楼办理业务。乘坐电梯行至8楼时,看到有人要下电梯,张先生就喊着儿子出电梯让行。这时出电梯三人中的一男子,走到他身边时说了一句“流民,到处乱跑。”另一高个男子一脚将他踹倒。随后双方产生拉扯,其中一人伸出来一只拳头,一下子把张先生打翻在地。经检查张先生鼻骨欠连续,局部稍成角,鼻骨周围软组织略肿胀,右侧鼓膜增厚,右侧听骨链被周围病变包绕。2、《刑法》规定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重伤或者轻伤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造成轻伤、重伤、死亡三种法定伤害结果。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轻伤以上结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张先生的伤情属于“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符合轻伤二级标准。因此,挥拳殴打张先生的男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将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该男子不赔礼道歉,取得张先生的谅解,将不会被从轻处罚。3、打人男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人身损害民事侵权责任,赔偿张先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必要损失。由于该男子一直没有道歉,张先生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4、打人男子对张先生的文明礼让行为,不仅不领情,还大打出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