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承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悉心调解
将矛盾化解在庭前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当事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经过:
年6月,被告人祁某与案外人高某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撕打,被害人刘某(高某姐夫)上前帮助高某一起殴打祁某,被告人金某(祁某叔叔)上前拉架未果,便帮助祁某一起殴打刘某,双方撕打过程中,金某用手击打刘某面部,造成刘某鼻骨骨折,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向甘南法院提起公诉后,被害人刘某向我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调解过程:
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和心理状态,承办法官夏天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因对赔偿数额有较大分歧,很难打开“突破口”,秉着“化解纠纷、维护关系”的理念,夏天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在双方辩论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抓住时机进行调解,并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最终结果:
被告人当庭支付赔偿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也当庭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双方握手言和,均表示以后还会像亲戚一样好好相处。
原告当庭出具谅解书
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得以成功调解,不仅使被害人得到了心理慰藉与经济补偿,也让被告人获得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体现了司法温度。今年以来,甘南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到%,当庭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供稿:刑庭
编审:冯超
原标题:《“三争”晋先“强院”为民行
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