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玉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害人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合,案件得以圆满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本案被告人到某牛肉面馆内就餐,拉面师傅将本该轮到被害人的面端给被告人,引起被害人不满,大骂拉面师傅,并在取饭口用拳头在拉面师傅的胸口打了一拳,随后被告人喝止被害人,被害人继而辱骂被告人,二人在对骂对方的过程中厮打在一起,被告人用拳击打被害人面部,致使被害人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经鉴定,被害人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本案在受理后,选用了社会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相互配合,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社会阅历广,经验老到的特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协议,最后双方拉手言好,冰释前嫌。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对社会生活、民众需求有着深刻的感知。他们不仅在参与庭审时融法于情、融法于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更是以“无袍法官”的形象在司法民主、法治宣传方面发挥着积极地作用。玉门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优势。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相结合,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供稿:玉门市人民法院
图文:王雪杉编辑:龚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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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民陪审员助力审判化解矛盾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