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桐梓县一名妇女向法官称,自己多次被丈夫殴打。法官经调查核实后,给这名女子发出"保护令",禁止其丈夫殴打、骚扰该妇女及其亲属。
4月22日,家住桐梓县松坎镇的女子赵某来到当地法院,称其在家中被丈夫厉某多次殴打。法院调查后得知,46岁的赵某,在家中不止一次被丈夫厉某殴打。4月2日,赵某再遭丈夫施暴并打伤入院。经医院诊断,赵某被打导致鼻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经治疗后,赵某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在向妻子施以家庭暴力的同时,厉某又向法院起诉离婚,赵某到当地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法官在获知赵某的遭遇后认为,赵某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图为赵某申请保护令
据悉,法院已经受理了二人的离婚案件。但考虑到女儿刚生孩子,赵某不想在这个时候离婚,二人还需继续相处一段日子。
桐梓法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厉某对申请人赵某曾有殴打的暴力行为,申请人赵某确有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于是向其发出保护令。
▲图为法官制作的保护令
保护令明确,在6个月内,禁止被申请人厉某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禁止被申请人厉某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如厉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可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为法官将保护令发给厉某
贵阳晚报+/ZAKER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黄宝华
编辑周欢/编审李枫/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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