晾晒在楼道栏杆上的脚垫、毛巾好几次落在了地板上,居民黄某认为,这是邻居故意弄到地上的,于是她拿起玻璃杯敲开了对面的房门……4月21日1时许,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北大街派出所接到指令,一小区邻居之间发生争执,有人受伤。
接到指令后,北大街派出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得知,原来是家住七一路附近一小区六楼东西两侧的女邻居之间,因为晾晒在楼道里的物品发生了争执,随即矛盾升级,一人的脸部、鼻部打伤了。
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家住小区单元楼东侧的周某说,对门的邻居有时候在过道里晾晒被水洗过的物品,占用公共空间不说,还把过道弄的不干净,所以她把邻居晾晒的物品弄到了地上。
20日那天下班后,周某回到家门口再次看到有物品晾晒在过道里的栏杆上,生气的她再一次动手,把物品拉到了地上。21日1时许,她家的门被对门邻居猛烈的敲开后,两人发生争执,随后她被邻居拿着玻璃杯打伤了。
当天,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初步诊断,周某鼻骨骨折。案发当天,北大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当场将拿玻璃杯打人的黄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民警调查,黄某对自己手持玻璃杯打砸周某脸部,导致周某脸部、鼻部受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黄某告诉办案民警,自己一时情绪激动,拿着玻璃杯敲开邻居周某的门后,两人发生争执,之后情绪失控,拿着玻璃杯砸向了邻居的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决定给予黄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祁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