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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喜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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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者必究
王某某等四人群殴打路人
上海静安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经查,王某某(男,34岁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
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
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目前,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现因王某某等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
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必然是另有计划
轻微伤这个说法,看广大人民群众总是质疑,真要不就改一改吧。
就像星巴克那样,改成中伤、重伤、超重伤、几乎致死伤。
其实改得严重一点,也有利于对于犯罪分子的威慑,你一说轻微伤,观感上觉得擦破了皮,但其实都骨折了。
如果无权无势,通常情况下,被公安机关决定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违法当事人,多数不会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理由不细说,咱们都不要装外宾。
这个违法当事人如果确实是媒体爆料的撕葱哥,那么提出行政复议提供担保人,暂缓执行七天拘留,必然是另有计划:
1、主动联系被打的当事人做工作,获得谅解;
2、当事人然后向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改变报案笔录,声称自己确实有错在先;
3、公安机关根据被处罚人提交的新证据而变更的案件事实,重新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行拘处罚,改为罚款、警告、口头教育。
凡事皆有变通,关键在于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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