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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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27 17:02:00

本文作者:陈明东耳西来文章转自:明律如是说

年1月11日4时40分,绝大多数人都还在睡觉,在上海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却在进行着他们精彩刺激的“夜生活”。王某某等4人因误认为陈某某是在对王某某进行拍照,遂要求陈某不要拍照。

陈某辩解说自己并没有拍照,王某某等人不相信,怎么会有人看见王某某还不拍照呢?于是双方发生争吵,争吵了一会儿后,王某某4人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

而后经司法鉴定,陈某某鼻骨骨折、面部有多处擦伤和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警方对打人的王某某4人分别处以了行政拘留5-7天以及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后因王某某等4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等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具体结果如何,将根据行政复议结果依法执行。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

按说这种治安案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为此在1月12日专门发了《警情通报》,要不明律也不知道这回事儿。

警方为何会郑重其事地对待这样一起治安案件呢?

因为打人的王某某疑似为鼎鼎大名的王思聪。

当有媒体询问打人的王某某是不是王思聪时,上海警方回应称:一切以通报为主,无其他信息可以透露。

警方这种没有直接否认打人的王某某不是王思聪的回应,让人浮想联翩。

后,新京报记者称从权威信息源证实,打人的王某某就是王思聪。

有钱如王思聪,也会当街打人吗?

王思聪这么有钱,干吗还要和人当街做无谓的口角之争,乃至挥拳相向,不值得啊。

再有,王思聪这么有钱,就算非要打人,不是应该有保镖动手吗?他自己瞎凑什么热闹啊?

这说明,一个人理性不理性,和他有多少钱没有直接关系,有钱如王思聪,也会不理智地当街打人。

网友们都注意到这份用词比较谨慎的《警情通报》提到了殴打他人致其轻微伤的王某某4人本来应该被行政拘留的,但现在因为他们提请行政复议了,所以警方依法暂缓对4人的行政拘留。

网友们纷纷表示学到了:原来被行政拘留之后,通过行政复议,是可以暂缓拘留的!

明律只能说网友们的阅读理解不准确,这个结果没那么简单就能实现的。

其实呢,王某某4人因提请行政复议被暂缓行政拘留这个示例,并不必然能被复制、COPY、学习成功。

我们来看一下警方暂缓行政拘留的法律条文。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从被行政拘留到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至少要过4关

第一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普通人被行政拘留后,正常反应是懵逼、恐慌、不知所措,在警方的地盘里来回兜圈圈,胡乱祈祷。

普通人能想到被行政拘留后立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吗?

不能。

就算你是个比较例外的,镇静坚强知法不守法见多识广的能想到立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被行政拘留者,你知道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吗?通过什么途径?准备什么资料?你知道吗?

不知道。

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就不会被暂缓行政拘留的。

所以,绝大多数被行政拘留者都会栽倒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跑线上,是没机会继续自己的暂缓行政拘留之旅的。

第二关: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实践中,也有一定数量的人在被行政拘留后,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但是,请注意,对于被行政拘留的违法行为人来讲,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时并没有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当然不会主动暂缓执行。

所以,仅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是不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你还得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这个知识点,不是圈内人,不是老吃老做的惯犯,不是专业搞这个的法律工作者,谁知道呢?

所以,侥幸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被行政拘留者,如果不知道须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也是没机会继续自己的暂缓行政拘留之旅的。

第三关: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被行政拘留者,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这也不能保证你会被暂缓行政拘留。

因为你只是申请,同意不同意的权力在公安机关手里。

你暂缓被行政拘留的必须前提就是,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所谓“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大白话意思就是,被暂缓行政拘留的人没有社会危险性,在外不会违法犯罪,也不会危害社会与他人。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社会危险性”的含义,没有确定判断“社会危险性”的客观标准,也没有为“社会危险性”设置专门的证明机制。

以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其程度时,在很大程度上是凭司法工作人员个人的感觉,而不是依据科学化的制度化的证明。

综上所述,就算你提请了行政复议或提起了行政诉讼,同时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如公安机关认为你暂缓执行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公安机关是有权直接拒绝的。

司法实践中,被公安机关拒绝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应该是大多数。

这一关是最难过的一关,比较玄学。

第四关: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

就算公安机关同意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必须得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

我们先来看担保人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与本案无牵连,是指担保人与被处罚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担保人既不能是同一治安案件的当事人,也不能是该治安案件的证人。这个不难。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即担保人在为被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被处罚人承担担保义务时,他本人并没有因为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个也不难。

担保人必须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里所说的“当地”,是指办理该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并有固定住所,便于保持他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联系,有利于保证他履行担保义务。这个有一点儿难度,但也不难找。

保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包括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人的身体状况能使他完成监督被处罚人行为的任务,而且担保人对被处罚人有一定的影响力、约束力。这个比较难,因为标准比较抽象。

所以,要找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认可的担保人,不是很容易很轻松的事情。

保证金就容易多了: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王某某被拘留7天,保证金就是元,对他来说是九牛一毛。

普通人也能负担起每天元的保证金的,行政拘留一般最多15天,数个行政拘留合并也不能超过20天。

但是,这个事情选担保人还是保证金,不是当事人说了算,是公安机关说了算,这样口径与尺度就有了弹性。

这一关有点儿难度,但也没前面第三关难。

OK,在详细拆解了法律条文后,各位对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这件事情,是更乐观了,还是更悲观了,还是波澜不惊?

所以呢,打人的王某某等4人因提请行政复议被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这个示例,并不必然能被复制、COPY、学习成功。

你品,你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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