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王某某”打人事件被全网引热议,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称:若达成和解“王某某”将免于处罚。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称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
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殴打。
经司法鉴定,被打者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警方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因王某某等人提请行政复议,警方对四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关于此事下一步走向,引发热议。舆论普遍认为当事双方会达成和解。
对此,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侯士朝律师称,通常司法机关会把和解作为解决方式之一,和解产生一般基于被告人的谅解,如果被告人对王某某进行谅解,达成和解协议,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很有可能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