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
有钱就可以随便打人?
有钱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发生在1月11日的上海打人事件一度冲上了热搜,这个打人事件又一次吸引了全国人民的眼球。一件看似普通的打人事件,但事件本身并不普通。因为打人者不是普通人而是前首富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公子富二代王思聪。
据上海警方通报:1月11日4时许,南京西路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孙某某、魏某某、余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双方发生争吵。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最后被处以7天行政拘留,罚款。之后王思聪提请行政复议,拘留被缓期执行。
我们详细梳理一下这个通告:王某某等4人误以为陈某某对其拍摄发生争吵,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陈某某受伤倒地之后,他们还不罢休,魏某某、余某某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从这个通告可以看出,被打的陈某某在没有任何过错的前提下,遭遇以王某某等4人的先后殴打,从中可以看出,这件事情节严重性质多么恶劣。
在普通老百姓没过错的前提下,王思聪等一群人就误以为怎么怎么,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下手。一副典型的老子天下第一谁也不敢惹我的特权思想。
全国人民在这里不仅要问:
有钱就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吗?
有钱就可以随便打人吗?
有钱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