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小的国
国是千万家
为提高妇女法律意识
和依法维权能力
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江海法院
精选近年来审结的
七起关于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分七期进行推送↓↓↓
内容涉及反家庭暴力、夫妻共同债务、继承权纠纷、抚养纠纷、婚姻财产纠纷等热点话题,展示了江海法院在深入推进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婚姻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二
不幸遭遇家暴
损害赔偿主张依法获得支持
基本案情
叶某(女)与刘某(男)经人介绍认识,相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不深,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常常因家庭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争吵。
年某日,双方因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执,刘某突然发怒对叶某进行了殴打,叶医院就医,经诊断为鼻骨骨折,随后叶某向派出所报警,经法医鉴定伤情为轻微伤。派出所查明上述事实后决定对刘某处以罚款。
裁判结果
刘某曾对叶某实施家庭暴力,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双方经调解无效,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遂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并根据家暴严重程度判令刘某赔偿叶某损害赔偿款。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因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女方主张离婚及损害赔偿款获得法院支持的案例。在离婚案件的实践中,是否实施家庭暴力面临着取证困难,认定门槛高的问题。若不幸遭遇家暴,受害人应第一时间保护自身安全,之后要懂得报警和验伤,保存证据。
法院一旦认定夫妻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另一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的,无论被告是否同意,应准予离婚。且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在本案得到支持,这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同时警醒在夫妻婚姻关系中,一方不知珍惜尊重,错用家庭暴力伤害对方,换来的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及相应的责任负担。这也是契合《反家庭暴力法》的精神,以及为《反家庭暴力法》的普及和实践提供良好的司法实践支撑。
原标题:《维护“她”权益案例选编②|不幸遭遇家暴,损害赔偿主张依法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