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男子放假时带11岁儿子去学校操场玩,没想到儿子把足球框当单杠玩,双手吊拉足球框栏杆,足球框倾倒砸在孩子脸上,满脸鲜血,鼻梁骨被砸了一个坑,头面部多处骨折。男子认为学校应该负责,要求学校赔偿60万。
郭先生的儿子在杭州天杭教育兰苑校区上五年级,4月30号晚上,郭先生带着11岁儿子去学校健身。学校操场有一个小足球门框,小郭就把足球门框当单杠,双手吊拉在足球门框上,另外一名小朋友从对面跑过来,跳抓足球门框,足球门框倾倒,砸在两名小朋友身上。
另一名小朋友伤势较轻。而勾球网的钩子恰好砸在小郭的鼻梁骨上,鼻梁骨被砸了一个坑,满脸鲜血。医院,经诊断为颅底骨折,鼻骨骨折,脑脊液鼻漏,鼻损伤,上颌骨多发骨折,颅内积气等共12项。
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小郭已经出院在家静养,但会偶发性偏头痛,上颌骨骨折没有长好,颈椎在出院时做了CT,还没复位。
郭先生说儿子被砸破相了,鼻梁骨明显塌掉了,鼻子上缝了八针,留下一个很大的疤痕,他担心儿子以后自信心会有问题。
另外他儿子还有应激创伤后遗症,怕学校,说不要去学校了。
郭先生质疑学校管理不到位,作为一个全民开放的健身场所,学校必须确保器材是安全的。根据杭州市全民健身条例,场地应该有安全员来巡查,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学校应该指出。
学校回应此事,先描述了事发经过,从描述中可以得到以下几个信息,1.事发时是学校放假时间,2.事发时监护人在场,3.两名小朋友同时悬挂在足球门框上,且有一个摆动的动作。
至于安全巡查人员,是有的,只是当时不在现场。因为是同时负责两个校区的场地巡查,要在两个校区来回跑。
郭先生还是质疑学校器材没有固定,不安全,他儿子体重75斤,就算加上另外一个小朋友也不会超过斤,视频上看到两个孩子吊拉门架,两三秒钟门架就倒了。说明球门是很容易倒。
他要求学校向儿子正式赔礼道歉,还要赔偿儿子的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60万,并且要给儿子转学到另一个校区去,因为他儿子有应激创伤后遗症,害怕这个学校。
对此学校表示,目前责任还没有认定情况,所以家长和学校还没有达成共识。
原来郭先生一家和学校已经进行过两次调解,负责调解的教育部门的调解员也赶了过来,他表示事情的关键是学校有没有尽到场地责任,如果尽到了,学校就没有责任了。如果场地有瑕疵或者有问题,学校就会有责任。这件事的主要原因是两个孩子攀上了足球门框,家长的监护责任还是有的。
郭先生又说,如果足球门固定在地上,这起事件就不会发生。国家的标准和教育部发文都明确要求,足球门架必须固定,应能承受的水平拉力是N。
学校表示,这份文件(《小足球场地建设与器材配备规范》)只是说建议固定,没有说要强制固定。他们也查找了相关的器材,也咨询了厂家,都没有说足球门框在学校使用过程当中是要固定。
小足球门该不该固定,成了双方的争议点所在。
郭先生儿子被砸成这样,确实令人同情。要是砸到别的地方还好,偏偏砸到脸上,还砸断了鼻梁骨,想想都疼。
从视频上看这应该是一个五人制足球框,标准尺寸是高2米,宽3米,纵深长1.2米。
郭先生儿子跳起抓住足球框栏杆后,身体前后小幅度摆动,这时另一位小朋友纵向跳起,也抓住足球框栏杆,由于惯性,他的身体也在摆动。
两位小朋友身体摆动方向一致,两人拉足球框栏杆的力叠加,足球框倒了。郭先生儿子体重75斤,加上另一名小朋友重量,相当于用将大于N的拉力,斜拉足球门框,足球门框又没有固定,能不倒嘛。
国家发布的《小足球场地建设与器材配备规范》中,对于固定过的足球框,水平拉力才要求能承受N而已。
另一名小朋友身体在足球框另一侧,所以伤势较轻,而郭先生儿子身体刚好在足球框倾倒的那个方向,所以伤势比较严重。
如果两个小朋友身体没有摆动,或者摆动方向相反,或许足球框不会这么快倾倒。
而对于足球框该不该固定,正是双方争议焦点。为了方便挪移,学校里一般这种小足球框都是没有固定的。
就像律师建议的那样,如果郭先生认为足球框应该固定,学校的器材不安全,那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如果能够证明学校器材场地不安全,学校是应该负责。
虽然学校场地免费对公众开放,但平时老师应该告知学生,不能攀爬足球框,在足球门框上也应该悬挂禁止攀爬的标识,提醒孩子家长。
此外,足球门框倾倒是两名小朋友一起吊拉引起的,所以另一名小朋友的监护人也是有责任的。
责任蕞大的应该是小朋友的监护人,小孩子未成年,可能不知道足球框可能会倾倒,但家长应该知道,家长没有告知孩子,没有看管好孩子。
足球门框,篮球门框砸伤小朋友事件时有发生,作为家长应该告知孩子,这些器材都是没有固定的,不牢固的,不能攀爬。作为学校也应该教育学生,用正确的方法,合理使用器材。最后,希望这个孩子快快好起#我是本地分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