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把酒言欢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可酒后与他人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可能得不偿失。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酒后争吵引发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年4月,原告李某(化名)与其朋友几人在某饭店吃饭,因买单的事情发生争执,店主及店员张某(化名)上前劝阻过程中,李某与店员张某发生推搡拉扯,逐渐演变为肢体冲突,张某对李某实施殴打,致李某轻微伤。
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眼钝挫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右眼球外伤性球结膜下出血、鼻骨骨折。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余元。期间,派出所干警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因李某索要赔偿未果便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征求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根据案件情况及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释明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并从侵权行为、因果关系、过错程度等方面辨法析理。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打架行为不理智、不妥当,各自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元,并当场支付完毕。
法官提示:
作为一个理性的成年人,要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而不是让情绪占领高地掌控行为。在发生矛盾纠纷的时候,务必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妥善处理,切勿轻易动手,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冲动容易惹祸,不仅使欢乐现场变成事故现场,更可能面临民事赔偿、治安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供稿:徐路
一审:朱国友
原标题:《民一庭:酒后争吵引纠纷,法官调解泯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