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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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3 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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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11月22日,呼市的王洁带着7岁的女儿去运动馆上课,没想到孩子在上课期间鼻梁骨折了。


  年5月20日,王洁花元给女儿报了一个小小运动馆的课程,共10节核心课程。


  王洁:“就是做体适能运动,翻杠子、翻跟头、前滚翻、后滚翻,类似于体育运动,因为这些内容孩子都不会,当时报了名之后就从最初级的开始练习。”


  王洁告诉记者孩子上课也不是挨着上的,从年5月份报名到年11月22日才上了4节课,也正是在第四节课的上课期间孩子受了伤。


  王洁:“那天是小小运动馆通知我有课可以上,然后我们就过去了,孩子进去上课也就是十几分钟左右就哭着出来了,我就问怎么回事,她说鼻子有点疼,我看孩子的鼻子那有点发青。”


  在训练班老师的陪同下医院,诊断报告单显示:孩子鼻骨骨折,周围软组织肿胀。


  王洁:“我们就是为了不做全身麻醉,因为孩子还小,就选择在门诊做鼻骨复位,那样就只能忍着痛往上接。”


  回忆起当时孩子治疗的画面王洁心疼不已。当时王洁的女儿才7岁,那她当时是怎么受伤的呢?王洁给记者看了女儿受伤时的监控录像。


  王洁:“就是在做练习翻跟头的时候,鼻子撞到了膝盖上骨折了,老师都没给防护。”


  就在女儿治疗期间,王洁听到小小运动馆的负责人说女儿当天上的课并不是本应该上的初级班,而是难度较高的中级班课程。


  王洁:“这件事是他们负责人之后告诉我的,负责人当时就觉得这个孩子好像有点陌生,之前在中级班里面没见过。去上课以后店家也没告诉我这是中级班,难度很大,也没问我的孩子之前训练到什么程度,我当时还以为什么班都是相同的动作。”


  女儿做完正骨手术后,王洁就开始和运动馆谈赔偿的事情,但是运动馆给的赔偿方案王洁一直都不满意。


  王洁:“因为是他们工作时的失误导致孩子受伤,所以我们要求店家给我们赔偿,但是店家只给我们出医药费,其他的任何费用(精神损失费、营养费)都不出,交涉了好几次都无果。”


  随后,记者和王洁先生一起来到了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的小小运动馆,因运动馆负责人并不在店里,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小小运动馆的运营经理康昀。


  赛罕区小小运动馆运营经理康昀:“因为我们所有的教学事故都是有保险的,比如说你看病花了多少钱我们都没有问题,都按照保险的流程走,我们的保险就是医药费,医药费花了多少我们肯定都是百分之百报。”


  王洁:“因为你们的过失导致孩子受了那么重的伤,是就以一句你们的规定就能完全解决的事儿吗?”


  赛罕区小小运动馆运营经理康昀:“其实那一天也明确的和你们说了,你们想走哪个程序都行,走法律程序也可以,我们都接受。”


  那对于王洁说的孩子错上中级班课程的事儿,运动馆经理表示确有其事。


  赛罕区小小运动馆运营经理康昀:“是的,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女儿没有固定的班级,然后她正好那一周的课没上,(王洁)就问了我们的老师孩子能不能上课,我们的老师就告诉她正好有一个班级可以上课,她就过来上课了。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肯定承担,运动当中孩子受伤我们肯定不会推卸责任,不可能说跟我们没关系。”


  现在双方的分歧点在于:王洁认为孩子是在运动馆受伤的,不仅是医疗费,还有一些营养费需要赔偿;而运动馆认为每个孩子都上了保险,他们只负责赔偿医疗费。随后,记者联系了赛罕区敕勒川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


  赛罕区敕勒川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赵慧有:“刚刚通过王女士了解到这个情况,下午(当日)两点我们约上小小运动馆的负责人和王女士双方一起了解详细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那像王洁女儿在运动班受伤的事,责任应该如何划分呢?对此,律师说:“培训馆承担70%,作为监护人承担30%,培训班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就把孩子的课程由初级班提高到中级班,相关的注意事项或者警示没有提前向家长明示,从监护人方面来讲应该提前预见到运动过程当中有一定的几率会给孩子造成身体伤害。”


  那王洁所要的精神损失费的主张合理吗?律师表示可以主张最高一万元的精神抚慰金,按责任比例划分。

▊内容来源:青核桃整理自都市全接触

▊图文编辑:花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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