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元钱能够带来什么?是物质的满足,还是生命的遗憾?这个问题的答案,恐怕鲁某已经有了最深刻的体会吧!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鲁某干完农活闲来无事,来到邻居卢某家聊天,恰逢刘某、钟某也在,四个人正好凑一起,商量着来上一圈麻将消磨时间,谁知道玩着玩着,麻烦来了。
这一局鲁某输了,要给钟某五元钱,恰恰是这五元钱,鲁某给的是心不甘情不愿,他对钟某说:“之前有一局你输了,欠我五元钱呢,这把抵债了。”钟某一听这话,火气就上来了,说到:“没有的事,我从来不欠帐,啥时候欠你五元钱了。”争执就这样开始了,两个人越说火气越大,互相骂了起来,骂着骂着又撕扯着动起了手,鲁某给了钟某鼻子一拳,钟某不甘示弱,也照着鲁某的脸上打了一拳,双方都受了伤,流了鼻血。其余的两个人看见这种情况,赶紧将还在厮打的两个人拉开,劝回家去了。
钟某回到家中,正好弟弟小钟来看他,小钟一看哥哥受伤了,问明原因后就报了警,医院进行治疗。
经法医鉴定,钟某左侧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鲁某左眼挫伤,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鲁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侦查了。期间鲁某凑了五万元钱,赔偿被害人钟某的损失并取得了其谅解,为此鲁某还卖掉了自己心爱的摩托车。然而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终究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终经过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鲁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敖汉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在审查起诉阶段传唤过程中,鲁某极度后悔和自责,他问到:“检察官,我的行为是不是会影响我孩子以后考公务员?”承办检察官也只能遗憾的说:“是的。”
所以,五元钱究竟会带来什么呢?或者说你是否想过你的一时冲动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请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给你的人生,给你家人的人生都带来数不清的遗憾!
检察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第一检察部
文字:周春燕
郭雪飞
编辑:马常宝
微博:敖汉检察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