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工伤纠纷在习水县司法局马临司法所得到了圆满调解。
当事人王某某在贵州省某营运管理中心上班,年10月17日,她在上班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导致右侧桡骨远端粉粹性骨折、右侧尺骨茎骨折,后王某某住院治疗等花费了元,出院后其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赔偿,但公司以她是临时工为由拒绝赔偿。
王某某来到司法所求助,司法所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联系该营运管理中心,并于年4月1日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问题陷入僵局,未达成和解。司法所负责人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该负责人同意再次调解。
4月14日,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从情理出发,释法明理,劝双方各让一步,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位思考,经过多次疏导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公司同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助王某某元,双方纠纷到此终结。
来源:法治习水
点击”阅读原文“免费下载APP发布便民信息!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