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
TUhjnbcbe - 2021/6/15 6:08:00

“谢谢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我以后一定吸取教训,遇事冷静处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5月11日,犯罪嫌疑人晏某收到修水县检察院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对承办检察官感激的说道。

今年2月17日,汪某来到徐某的便利店购买水果,因价格问题,两人发生争执。这时徐某的侄子晏某见状便上前与汪某争吵,并殴打汪某头面部,导致汪某鼻骨骨折。经鉴定,汪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到修水县检察院后,鉴于当事人是一时冲动致人轻伤,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检察官多次协调沟通,从法、理、情入手耐心释法说理,并于5月11日举行公开听证会。就拟对犯罪嫌疑人晏某的相对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阐明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侦查机关代表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意见等问题发表意见,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认为犯罪嫌疑人晏某案发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同意对犯罪嫌疑人晏某拟相对不起诉。晏某也在听证会上向汪某鞠躬道歉,两人握手言和。综合公开听证意见和案件事实及情节,决定对晏某故意伤害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自开展*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史学习教育以来,修水县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加大矛盾化解力度的重要手段,和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既增强办案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又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主办单位|县委*法委

稿件来源|修水检察

责任编辑|徐超超

审签|余萍

长按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