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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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6/12 18:08:00

“感谢将乐县检察院的帮助,身为打工人,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何某某拿到仲裁调解书后,激动的说出了上面的一番话。

基本案情

年9月,何某某在该某公司作业时,被倒下的顶柱砸伤右手食指。何某某受伤后,回到宿舍自用跌打药水涂抹,休息一段时间后,其疼痛感未见缓解。年11月13日,何某某到卫生所就诊,该卫生所医生告知其右手食指骨折,医院就诊。后经将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十级。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何某某因工受伤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该公司确实应当支付给何某某一次性补偿补助金等相关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何某某有权申请劳动仲裁。鉴于何某某是贵州籍务工人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力,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将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何某某向将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年11月18日下午,县检察院联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项目和金额存在的分歧,检察人员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讲解,经过多次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意见,由用人单位赔偿何某某一次性补偿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至此,一场因工伤赔偿、闹腾了一年之久的纠纷,在检察人员的努力下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为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类案件33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检察贡献。

维护司法公正,检察官责无旁贷,将乐县检察人员将苦练内功、精准监督,公正办理每一个监督案件,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转自:将乐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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