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力量、有价值的残疾人,加我!
小伙子的母亲是位残疾人,在工作中被人打成轻伤而无法工作。伤人者因家庭困难无法赔偿经济损失。不得已的情况下,小伙子来申请司法救助。结果请看下文!
来源:新民晚报讯(通讯员陈岚刘谊记者袁玮)新民晚报讯(通讯员陈岚刘谊记者袁玮)“检察官同志,我想为妈妈申请司法救助。”日前,一名小伙走进虹口区检察院接待大厅向检察官寻求帮助。小伙子的母亲是位残疾人,在工作中被人打成轻伤而无法工作。伤人者因家庭困难无法赔偿经济损失。不得已的情况下,小伙子来申请司法救助。原来,小伙的母亲李阿姨今年50岁了,是位残疾人,属于肢体四级残疾,她从老家河南农村到上海打工,好不容易在一家超市找到了一份工作,不料悲剧降临。年12月,一顾客与李阿姨和超市另外一名员工发生口角,顾客动手打伤了两人,李阿姨受伤较重。经鉴定,她的左眶下壁骨折、左鼻骨线性骨折、1枚牙齿折断,构成轻伤二级。伤人的顾客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经鉴定,其在伤人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但伤人的顾客经济条件有限,未对李阿姨赔偿。来求助的是李阿姨的小儿子,根据他提供的就医凭证,李阿姨已经为治伤花费了将近1万元,后续治疗还需进行。这次受伤,让李阿姨的经济状况更是雪上加霜,受伤后李阿姨无法继续工作,断了经济来源,她只得离沪暂住在大儿子家中。小伙告诉检察官,祸不单行,母亲因行动不便,在返沪前摔了一跤导致脑震荡,只能委托还在上海打工的小儿子代为提出申请。检察官细致地为李阿姨的儿子解释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策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随后,李阿姨的小儿子代表李阿姨提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和相关材料。收到申请后,检察官对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予以核实。核查后,检察官认为李阿姨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提交申请5天后,李阿姨就收到虹口区检察院的消息:根据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李阿姨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和经济状况等因素,虹口区检察院对她作出发放救助金元的决定。据了解,今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深入做好司法救助民心工程,共开展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努力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同时,针对李阿姨这样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士,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在疫情期间,对他们的救助也未停止,虹口区检察院推出了司法救助“云申请”,让司法救助“疫”不容迟,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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