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4b:肋骨骨折2处以上;
2、5.8.3a:骨盆2处以上骨折;
3、5.9.3e: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
如果按照5.9.3e这个条款,我们似乎可以猜想,标准制定者的意图可能是将“粉碎性骨折”与“两处以上骨折”的效力等同视之。那么,我们或许可以用一个类比推理,来解决鼻部组成骨的骨折缺少“两处以上骨折”的鉴定问题,即将鼻骨“两处以上骨折”与“粉碎性骨折”等同视之。这样,我们就解决了第一天的部分问题,也就是条款中缺少对“一侧鼻骨两处以上骨折、一侧上颌骨额突两处以上骨折、鼻中隔两处以上骨折”这三种经常出现的情形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实工作中出现这三种情况,也应当评定为“轻伤二级”。
事实上,当一块骨头是粉碎性骨折时,其最低限度的要求是这块骨头至少有两个碎骨片分离,换成骨折线,那就是要求至少有三处骨折线。所以,当一块鼻骨或者上颌骨额突有三条骨折线时,问题显然并没有那么大。但实际工作中碰到一块骨头上三处骨折线的情形并不多见,最多见的是一块骨头上有两处骨折线。问题来了,如果一块骨头两处骨折可以评定为轻伤二级的话——这是下面所有讨论的前提,那么这个“两处”究竟应该是怎样的两处呢?
这是右侧的上颌骨额突与右侧的鼻骨,现在我要在这块鼻骨上画一条线当成是骨折线,大家判断一下这算不算是两处骨折。
这是一条弧形的骨折线,位于鼻骨,骨折使得这一小片断裂的小骨片与鼻骨完全分离。那么大家判断一下,这是属于“一处”还是“两处”呢?
肯定会有人说是一处,因为只有一条骨折线,并且这条骨折线也只让一块碎骨片脱离大部队。按照“粉碎性骨折”的定义,它是铁定不够轻伤标准的,如果它够轻伤,那为什么还要专门将“粉碎性骨折”列出来呢?嗯,这种反向推理似乎也有道理。
那么,我再画一条线,看看是不是能够够得上轻伤。
这同样是一条弧形的骨折线,只不过分在了上颌骨额突与鼻骨两块骨头上。如果上面的那条骨折线不能评定为轻伤,那么这条骨折线也不应该评定为轻伤。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条款明确规定了“鼻骨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应该评定为轻伤二级。这条骨折线虽然还是同样的弧形,但同时累及了鼻骨与上颌骨额突,所以应当评定为轻伤二级。
那么,按照这种说法,上面的那条骨折线是不是也应当评定为轻伤呢?有人说不对,上面那条骨折线只累及了鼻骨一块骨头,而下面这条骨折线累及了两块骨折,显然更重,所以下面这个评为轻伤没毛病,而上面那个还是只能按一处骨折线来评定为轻微伤。
好吧,那我再画一种骨折,大家再来看看这下该怎么办。
哦,我没有重新画,我只是把第一个弧形的骨折线的“弧”给涂掉了。现在,“它们”不相连了,成为了完全分离的两条骨折线。如果我把这两条骨折线中的一条保持不动,另一条移到上颌骨额突上,那么情况便是鼻骨也骨折了,上颌骨也骨折了,按照“鼻骨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应该评定为轻伤二级。现在,这两条骨折线同时位于鼻骨,所以类比“鼻骨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那么鼻骨上的两条骨折线也应当评定为轻伤二级。这就是我们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一块骨头两处骨折可以评定为轻伤二级”的理由。
既然前提已经成立了,那么我们再来看第一张那个弧形的骨折线,显而易见,弧形的这条骨折线比这两条骨折线加一起更长,照理来说应该是更严重才对。既然这两条骨折线可以定轻伤,那么这条弧形的骨折为什么不能定轻伤呢?
好了,如果第一种只位于鼻骨的弧形骨折线可以评定为轻伤,问题又来了——弧形骨折线的范围似乎有点难以把握。我再画几条,看看是不是这几条都可以评定为轻伤。
如果范围较大一点的弧形骨折线可以评定为轻伤,那么最小的那个弧形骨折线能不能定轻伤呢?它太小了,只掉下来很小很小的一片,损伤可以说非常轻微,是不是觉得定轻伤又有点过高了呢?
好吧,我考虑得是不是有点太多了呢?算了算了,不说了,就这样吧。
作者:瞪蹬,萌萌哒小法医,看过太多悲欢,内心依然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