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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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8/5 1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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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在路边临时停车,司机有意识地想排放一个警示标志,这本来是一件非常正确的做法,不过,他没有在远处摆放三角反光警示牌,而是将车上的拖把放在车外当了警示标志,这下就出事了,一辆摩托车开车撞了上去……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鱼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本以为是大客车和摩托车在行进时发生了擦挂,导致摩托车侧翻,驾驶员受伤。

经对现场详细勘察、询问大量知情人后得知,驾驶员杨某驾驶车牌为渝BY92XX的大客车行驶到鱼嘴镇长和路接工人上班。当他到达约定地点后,因站内有公交车在上下客,于是他就将车辆停在了道路中间,下车将车辆左侧行李箱门打开,并将车上的拖把斜靠着车身,以做警示。本以为安全工作做到位的杨某,在车上安心的等待工人的到来。谁知,“咚”的一声,一辆摩托车撞了上来,驾驶员的面部撞到了行李箱门上,导致鼻骨骨折。

大客车驾驶员杨某本来是一名有丰富经验的老司机。从他放拖把做警示这一行为可以看出,他很清楚违法停车并将行李箱门打开是很危险的,但为什么他还是要这样做呢?据大客车驾驶员杨某称,当天,车上是配备有三脚架的,但是为了图一时方便,存在侥幸心理便没有使用三脚架。可就是一时的侥幸,却酿成大祸让其他无辜群众遭受痛苦。

经民警多方采集证据,判定此次事故杨某负全部责任。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违法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杨某将面临罚款两百元的处罚,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交巡警温馨提示:行车路上处处是危险,为了自己,也为了大家,请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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