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申城雨水不断,大家出门都会带一把伞。
但是带着伞,滴滴答答的,坐公共交通有点麻烦。
上个月,地铁10号线上就有两名乘客,因为一把雨伞大打出手。
车厢公共视频显示,当时乘客李某上车后,将一把还在滴水的雨伞,挂在了车厢中间扶手栏杆上。
紧接着,乘客张某上车了,而且就站在了雨伞旁边。
不巧的是,雨伞滴下的雨水,刚好落在张某手臂上。
张某就提醒李某,应该把雨伞拿下来。
张某:我就把伞拿下来给他,他就有意见了,说这边是可以挂伞的,然后我就跟他理论了一会儿,他就在那边骂我。
李某:我伞挂的时候没有人站,他自己站边上淋湿了,就把我伞拿下来。
理论的时候,双方情绪都有点儿激动,过程中挂伞的李某时不时冒出几句脏话,而且完全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问题,这导致张某逐渐开始失控。
张某:他说人可以站的地方,伞也可以放,那我就有点生气了,我就把我的伞也挂在他的座位上面。
结果,张某雨伞上的雨水,直接滴在了李某腿上,这下本来就不买账的李某,彻底爆发!
你影响到我的利益了,你知道吗?
你再动我一下试试看?
我就动了!
我警告你一次!
我再动了,怎么啦,怎么样?
你会打人我不会打啊?
……
据张某回忆,开始李某打了他三下,张某警告了他两次,说再打就要正当防卫了,然后张某就打了李某一下。
李某第四下一拳打在张某脸上,结果张某倒在了地上……
此时周边乘客也开始指责李某,不应该把雨伞挂在车厢扶手栏杆上,更不应该动手打人。
周边乘客:首先,你的伞不能挂在这个地方,这里不是挂伞的地方,你讲的是没道理的。
周边乘客:你先动的手,小伙子都警告你几次了,警告你两次。
张某被打后还算克制,没有继续和李某互殴纠缠,而是选择了报警求助。
张某:现在头很晕,心也很闷,打在这里,眼角有点儿红,我眼镜也被打坏掉了。
警方赶到现场介入调解,但李某依旧觉得自己没错,还在民警面前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民警:是谁先动手的?
李某:是他先动手的,是他先打我的。
民警:你把阳伞推到他身上就不算动手了?
李某:你认为是动手就是动手。
最终,经过鉴定,张某双侧鼻骨骨折,构成轻伤。
当然李某那么豪横,也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目前,李某已被上海轨交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医院,打赢进班房,何必呢?地铁毕竟是公共交通工具。
下周,雨水又将回归,坊友们出门可以在包里装个塑料袋,上地铁、公交前把用过的伞用袋子套一下,方便自己也不打扰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