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柳林县的刘先生因清理积雪与郭先生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原本很普通的一件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医院医院出具的原始CT影像学意见不一致,致纠纷愈演愈烈。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工人老高帮我家清扫积雪,老高把清理好的积雪和垃圾倾倒在村里的垃圾池里。后来,由于垃圾池里不让倒积雪,老高又把倒入垃圾池中的积雪和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但是村里一位姓郭的环卫工人借此事对我不依不饶,开着他的三轮车堵了我家大门口。我再三向他解释积雪已经从垃圾池清理出来了,但他先是索要好处费,不给就要重罚,并不断地用污言秽语侮辱我。随后我们之间就发生了口角,他朝我的头部猛打,我出于本能和自卫,还击了他一拳。”
据刘先生介绍,自己还击了一拳后,郭姓环卫工人即郭先生就倒在了地上。事发后,刘先生开车医院检查治疗。后来,因为郭先生对于检查不放心,于是自行拿着拍好的CT片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医院探望,出于息事宁人的心态,准备担负起郭先生治疗所需的医药费,并且承诺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让我没想到得是,医院出具的原始的CT影像学意见不一致,致使我和郭先生无法协商解决。”刘先生欲哭无泪地说道。
医院于2月9日19点42分,对郭先生作出的入院诊断为:鼻骨骨折,鼻中隔偏曲,外伤后头晕。并未发现有鼻中隔骨折现象,并有家属的签字认可。医院在一个月后也就是3月9日的诊断结果为:右侧鼻骨、鼻中隔骨折。
刘先生说:“医院,为何出具的CT报告不一致?医院医院比二级甲等医院更加专业和权威,其诊断结论更具权威性。而郭先医院出具的CT报告和我开口索要人民币万元。后经中介人的求情,降低到了70万元。这笔巨款对我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实在承担不了。”
对于刘先生的疑问,记医院刘院长,得到的答复是,针对郭先生医院不一致的情况,医院医务科专门做出了情况说明:“患者郭先生于年2月9日因‘外伤’后在我院门诊行CT检查,当时门诊报告为“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医院就诊,由于我院设备陈旧,水平有限,医院诊断意见。”
对于此事,山西丹清律师事务所任弘斌律师表示,如果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就会出现很多疑惑。不论如何,最先出具的由患者家属签字认可的医院的诊断报告,确认了郭先生的伤情是:鼻骨骨折,鼻中隔偏曲,外伤后头晕。后面出现任何加重病情的情况,均有无数种导致伤情加重的情况发生,不能确认加重伤情的结果与刘先生的行为有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当依据我国相关刑事法律“疑罪从无”的规定认定事实。相关的赔偿也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来进行赔偿。
任律师表示,发生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事,但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比较复杂,轻则构成治安违法,侵权赔偿,重则触犯刑律,受到刑罚处罚。建议广大民众采取理智的方式解决纠纷,千万不要动手,否则会追悔莫及。记者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