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
老
婆
犯
法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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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五用铁锤、空酒瓶殴打老婆,致其轻伤二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闪婚后遭家暴
年初,20岁的罗丽从深圳回到长沙,认识了大她4岁的小伙子刘五。刘五很勤快,洗衣做饭,对罗丽也很体贴。两人谈了半年恋爱,在此期间,除了刘五因为“吃醋”对她动过一次手外,罗丽说:“其他表现还好。”
刘五在一家物流公司当搬运工,爱喝酒,每天要喝半斤白酒,酒后脾气暴躁。
干涉的太多了,我妹妹穿衣服、跟朋友玩都要管。
罗丽的姐姐说,两人的女儿出生才几个月,妹妹便被醉酒的刘五打了一顿狠的,手腕也被他咬伤。
不只打老婆,刘五还打女儿。
刘五30岁生日那天,罗丽的家人去刘家给他庆生。因为一件小事,刘五当着大家的面,用双手将6岁的大女儿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把大家吓得不轻,刘五的妈妈赶紧报警。
民警将刘五带回所里调查,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刘五写过保证书后,才被放回家。
保证书不知写过多少次了,就是不改。
罗丽失望道,年,他们有了第二个女儿,她有时被家暴想离婚,但家人都劝罗丽,为了孩子着想要忍。
铁锤酒瓶行凶
罗丽的容忍并没有带来家庭的和睦,刘五反而变本加厉。刘五一个月工资多元,养家困难,去年起,罗丽开始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她在长沙一家茶楼当收银员,每天凌晨1时多下班。
今年5月13日凌晨1时多,罗丽下班后,几名同事相约去唱K。玩到凌晨4时多,两名同事(一男一女)开车送她回家。
见罗丽回来这么晚,刘五火冒三丈,竟然从家里拿出一把菜刀,砍坏了罗丽同事的小车。事后,还是罗丽掏钱赔偿的同事,两人爆发冲突。
5月14日早晨,刘五带小女儿吃完早餐回来,看到罗丽收拾了东西,提着一个塑料桶准备离家出走。
此前,两人吵架后,罗丽多次离家出走。刘五怒火中烧,他在门口拿了一把铁锤,砸烂了罗丽手提的塑料桶。双方发生推搡,刘五的锤子,落在了罗丽的背上、手上。
被砸了几锤子后,8年多的委屈如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罗丽冲进厨房拿起了菜刀。
刘五放下锤子后,跟过去抢夺菜刀。争夺中,刘五的额头、左手臂、右手食指、左脚脚踝分别被罗丽用菜刀划伤。
最终,菜刀被刘五夺了下来。刘五抓住罗丽的头发,将她摁在地上。双方继续扭打,刘五顺手操起一个空的白酒瓶子,朝罗丽头上砸去。
看到妻子一头是血,刘五慌了,马上拨打了,而罗丽也躲在墙角拨打了。民警将医院。
因故意伤害被逮捕
经医院检查,被害人罗丽双侧鼻骨骨折、头皮裂创、头皮挫伤、右下肢皮肤裂创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罗丽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5月23日,本案立案侦查;同日,被告人刘五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5月24日,刘五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刑事拘留。
●6月6日,经开福区人民院批准逮捕,次日由长沙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事发后,刘五的家人向罗丽赔偿了5万元精神损失费。
在庭审现场,刘五后悔道:
“我对不起老婆!我知道是自己的冲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错误。请求法官看在我父母年迈、孩子年幼的份上,从轻处罚。”
夫妻之间多沟通
公诉机关认为,本案中,夫妻两人的关系并不好,在相处8年中,刘五每天都喝闷酒,酒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除了殴打自己的妻子,还会殴打自己的孩子。显然,这个危害性相对于社会上的偶发故意伤人案更要严重一些。
公诉人说
在过去,常有“两口子打架是小事”,正是这样一种惯有的思想,以及这种所谓的宽容,造成很多男人会在家庭里面,对自己的妻子动手。
试问,家庭中出现这样一种血腥暴力是应该的吗?显然这个回答是否定的。
家是讲爱的地方,男性同胞需要尊重父母,爱护妻儿,夫妻之间要多交流多沟通。显然,刘五和罗丽缺乏沟通,在家里不讲爱,只讲冲动、讲情绪。
法院审理后认为
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程序合法,对于5万元赔偿予以采纳,但被害人不同意谅解,对谅解部分,法院不予以支持。
被告人刘五不能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关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能如实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法院采纳公诉人的量刑意见,依法当庭宣判,判刘五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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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晚报掌上长沙(记者朱炎皇通讯员刘笑贫)
编辑丨谭伟实习生吴澜
值班主任丨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