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审判与防疫“两不误”。10月29日,临夏县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了1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告人尤某国系临夏县某音乐餐吧服务员,年7月27日,被害人马某某东与其同伴周某龙、拜某某得在吧台结账时,与现场两名服务员因琐事发生口角,尤某国见状上前询问,在双方质问的过程中,尤某国用手中的玻璃杯将马某某东面部打伤,医院诊断,马某某东的伤为左侧鼻骨骨折、鼻挫伤。经临夏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某东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年9月18日尤某国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临夏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临夏县法院刑事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审查了卷宗材料,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被告人尤某国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审判员通过互联网视频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其权利义务,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并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针对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画面清晰,声音流畅,庭审秩序井然、快速、高效。
网络庭审模式不仅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聚集而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还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下一步,临夏县法院将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大互联网庭审系统的投入和使用,努力做到越是疫情形势严峻,越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责任编辑:金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