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今日发布通报,1月11日4时40分,静安公安分局接报警称,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民警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经查,王某某(男,34岁)、孙某某(男,28岁)、魏某某(男,38岁)、余某某(男,39岁)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有权威人士称打人者系王思聪,但目前由于王某某四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申请复议,具体打人者应以官方通报为准。但不管是谁,触犯法律就一定要被惩罚,让我们相信法律,相信*府,等待一个最后的公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