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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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7 20:30:00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年1月18日下午三四点钟,计某驾驶轿车带着其妻子尹某行驶至界首市计窑村路口时,因行车、鸣笛问题,与在此处步行的孙某发生口角、争执。之后,孙某与尹某、计某互殴,计某将孙某的鼻子打伤。经界首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某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计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计某犯罪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成立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当庭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界首市司法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被告人计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综上,结合被告人计某犯罪的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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