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嘀嘟嘟嘟......堵车、噪声、焦虑,时不时还来个别车。
有的司机朋友,心里装着一位“唐僧师傅”,想着忍忍算了,有的则被“路怒症”附体,谩骂不爽还要动手出气。
于是,图一时之痛快,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今天,就带你了解一下,因为“路怒症”,导致触犯法律的两起案例。
“路怒”之剐蹭
“怒”出故意伤害罪
年11月,李某与陈某各自驾车驶于西安市区内,塞车导致两车剐蹭,口水战过后两人开始厮打。李某对陈某的头部、脸部拳脚相加,经群众劝解二人停战。
正在流鼻血的陈某当即报警,医院就诊,诊断结果为双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鼻骨内陷,鼻中隔左偏,鼻部软组织肿胀。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将此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路怒”之争道
“怒”出寻衅滋事罪
去年某天,被告人屈某某驾驶自家车辆行至西安市高陵XX路,与被害人李某驾驶的自家小型汽车因行车发生纠纷,屈某某认为李某故意不给其让道,致使自己不能超车,遂将李某车辆逼停,从自己车辆后备箱拿出一把铁锹,将李某驾驶的汽车驾驶室玻璃、车顶玻璃等处砸毁。经鉴定,被砸车辆损失价格为元人民币。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屈某某提起公诉。经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后判处:屈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
开的是车,坐的是生命,“路怒症”这种危险的驾驶行为,并不可取。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文明驾驶、礼让行车。
在堵车、或者遇到他人违法驾驶时,应当保持冷静、克制与理性,避免开车斗气,警惕“路怒症”的爆发,须知安全出行,才是离目的地最近的距离。
来源:陕西检察